致學校:請停止將對科學有興趣的孩子當作罪犯對待 致學校:請停止將對科學有興趣的孩子當作罪犯對待

致學校:請停止將對科學有興趣的孩子當作罪犯對待

致學校:請停止將對科學有興趣的孩子當作罪犯對待

4月22日,佛羅裡達州巴托市一名16歲的公立學校學生凱拉·威爾莫特做了任何一個充滿好奇心的孩子都會做的事:她進行了一項實驗。然而,就像許多科學實驗一樣,實驗並沒有按計劃進行。

根據當地新聞報道,威爾莫特涉嫌將幾種家用化學品混入一個八盎司的礦泉水瓶中,蓋上瓶蓋,放下瓶子,然後退後觀看。她以為只會冒出一點煙。沒想到瓶蓋突然被炸開,發出類似鞭炮的巨響。

無人受傷,也無財產損失。她甚至沒有逃跑。校長的目擊證詞,以及威爾莫特的朋友和同學的證詞都表明,她只是在上課前在學校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她想看看(化學物質混合後)會發生什麼,結果卻讓她大吃一驚,」巴托高中校長羅恩·普里查德告訴9news.com網站。

儘管波爾克縣公立學校稱讚威爾莫特是個“好孩子”,而且“以前從未惹過麻煩”,但該校仍然高調宣揚其零容忍政策,並報警。警方逮捕了威爾莫特,並以兩項重罪指控起訴她。如今已被開除的威爾莫特可能被迫在少年管教所完成學業,並帶著永久的犯罪紀錄畢業。

問題很大程度在於恐懼。學校允許這種恐懼左右學生的行為準則,而這些準則忽略了科學的本質、運作方式以及實驗對於啟發有影響力的研究人員的重要性。我特別想起史蒂夫·西爾伯曼(Steve Silberman)的一篇文章,題為《請勿在家嘗試》(Don't Try This At Home),他報道了車庫化學實驗日益被定為犯罪的現象。

這篇報導發表在七年前的這個月,但至今仍具有驚人的現實意義。西爾伯曼探討了化學實驗套裝和化學教育為何變得如此缺乏實效。在他的報道中,他著重介紹了那些因童年時期的「愚蠢」實驗而成就斐然的傑出科學家。例如,積體電路的先驅、英特爾公司的聯合創始人戈登·摩爾,在11歲時就製造並引爆了自己的炸藥。惠普公司的共同創辦人、矽谷之父大衛·帕卡德,小時候就自豪地製造過火藥。 (湯瑪斯愛迪生也應該被列入其中──他做過的危險事蹟足以寫成一部傳記。)

其他一些科學奇才也滔滔不絕地講述家庭化學實驗對未來科學事業的重要性,其中包括神經學家奧利弗·薩克斯、“魔法先生”唐·赫伯特、 《大眾科學》雜誌的西奧多·格雷以及1981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羅爾德·霍夫曼。霍夫曼在西爾伯曼的文章中說道:“毫無疑問,正是那些氣味、爆炸聲、晶體和色彩吸引孩子們……走向科學。而現在,這些氣味和爆炸聲的可能性已經被法律禁止了。”

西爾伯曼令人信服地論證了,對訴訟的恐懼(來自製造商和教師雙方)導緻美國教育工作者迴避教授任何程度危險的科學內容。學校將這些恐懼固化為零容忍政策,在懲罰時摒棄了情境和理性。突然之間,一個不會傷人的汽水瓶就變成了危及生命的爆炸裝置。

威爾莫特犯錯了嗎?是的。她應該帶著兩項重罪指控進入成年生活嗎?不應該。

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們的未來取決於嘗試、失敗以及從錯誤中學習。許多這樣的經驗都發生在個人探索的過程中,學校應該幫助他們掌握負責任地進行這些探索的能力,無論這些探索是否發生在校園內。

當然,危險行為理應受到懲罰。但我們應該停止制定和執行零容忍的學校政策來隨意懲罰孩子。我們需要把孩子當孩子看待,公平對待他們,權衡具體情況、理由和成熟度——而不是因為他們無意或出於實驗目的製造了一些“臭氣和爆炸”,就給他們貼上罪犯的標籤。